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4月26日公告宣布,拟于2018-2019年度为其旗下60个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9.13亿元的借款担保。
截至目前,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5.2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66亿元的51.31%。
此外,新华联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借款。
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城投集团),获得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贷款4亿元,期限1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万科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为买方收购最终交易对价中第三笔付款及第四笔付款向卖方提供履约担保,涉及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该土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土地面积约40.66万平方米,容积率介乎1.0至1.97。该等借款将投资于该土地上开发及建设雅居乐国际花园一期。
此外,嘉凯城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亿元,公司按不高于4.35%/年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预计2018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2.18亿元。
长春净月愿景都城项目的操作主体为长春市睿智达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睿智达远东地产应向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归还1.11亿元欠款。
和信金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申请贷款40亿元,分别为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12.5亿元,期限4年;住房租赁贷款额度27.5亿元,期限25年。
泰禾集团同意为南京华誉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不超过8亿元,担保期限四年。
截至2018年2月28日,蓝光投资控股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蓝光发展提供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为蓝光发展提供担保余额约为22亿元,较2018年1月31日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13日发布公告,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5.26亿元人民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从今年1月至今,阳光城已为旗下太原新南城、郑州欣宇原、福州大都会等2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为拓展公司规模、扩展发展区域,公司将入股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开发武汉泛泛悦城(原长动项目)。
截至公告出具日,阳光城集团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73.6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
华发股份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76亿元到6.8亿元,同比增加约47%到68%。
截至2018年1月22日,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3.12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5.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42.27亿元,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
该笔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以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A座22A、23A、24A共3套物业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